廣東出臺醫師多點執業管理新辦法:一點注冊全省有效
記者今日從省衛計委獲悉,廣東實施新的《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建立醫師全省區域注冊制度,意味著醫生在一個執業點注冊,即可在全省執業。不僅如此,醫療機構可設置全職和兼職崗位,建立更靈活的用人制度,讓醫生真正“自由起來”。據悉,《管理辦法》10月1日施行。
為此,省衛計委對《管理辦法》做了政策解讀,隨小編一起看看有哪些亮點吧。
亮點1
建立醫師全省區域注冊制度
《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建立醫師全省區域注冊制度。具備多點執業資格條件的醫師,其執業注冊全省有效。
在我省多點執業的醫師,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取得臨床、口腔、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并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二)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同一專業工作滿5年;
(三)最近連續2個周期的醫師定期考核無不合格記錄;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醫師多點執業工作。
亮點2
實行醫師多點執業知情報備制度
《管理辦法》明確提出,醫師向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履行知情報備手續后即可開展多點執業。
知情報備制度賦予醫師和醫療機構更大的執業自主權,政策層面松綁后,醫師和醫療機構按照勞動合同法相互約束各自行為。
亮點3
建立醫師多點執業信息網絡備案制度
《管理辦法》要求各醫療機構做好多點執業醫師的信息上報工作,醫師多點執業的信息由醫師擬去多點執業的其他執業地點通過“廣東省醫政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實時上報。
實行全省區域注冊制度后,多點執業的醫師在全省任一家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都受到保護,醫師多點執業時,由擬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進行網絡備案,醫師本人不需要再辦理變更執業注冊。全省聯網信息報送有利于行政部門實時了解醫師多點執業的具體情況,及時對現狀進行分析,為下一步政策調整提供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醫師在其他執業地點執業,雖不需再辦理變更執業注冊相關手續,但其他執業地點醫療機構還是需要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給多點執業的醫師辦理處方權相關手續。
亮點4
允許港澳臺醫師在我省多點執業
允許在內地/大陸短期行醫的香港、澳門、臺灣醫師在我省多點執業,是經原衛生部批準,在廣東省先行先試的一項政策。《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已在廣東省辦理《港澳醫師短期行醫執業證書》或《臺灣醫師短期行醫執業證書》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醫師,只要上述證書在執業有效期內,均可在我省開展醫師多點執業,管理方式與內地醫師一致。
亮點5
要求醫療機構設置全職和兼職崗位
《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應當支持醫師多點執業,要建立全職和兼職聘用制度,完善醫師崗位管理。
在醫療機構設置“全職”和“兼職”崗位,建立更加靈活的用人制度,讓醫師從“單位人”轉向“自由人”,激發醫師的工作積極性,是推進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醫療機構采用全職、兼職等用工形式,與醫師簽訂全職聘用合同和部分工作時間聘用合同,在開放其他醫療機構的醫師來本醫療機構多點執業的同時,也允許本醫療機構的醫師去其他醫療機構多點執業。《管理辦法》鼓勵城市二級以上醫院和縣級公立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機構、社會辦醫療機構多點執業,鼓勵符合條件的兼職醫師在基層開辦醫師診所。
此外,省衛生計生委正按照《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衛生強省的決定》(粵發〔2015〕15號)精神,制訂護士多點執業的管理制度。下一步,我省也將鼓勵符合條件的兼職護士在基層開辦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為社區群眾就近提供護理服務。
亮點6
明確多點執業醫師的勞務關系
《意見》明確指出,醫師除應與第一執業地點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與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簽訂勞務協議。協議應約定執業期限、時間安排、工作任務、醫療責任、薪酬、相關保險等。多點執業醫師應當根據協議,合理安排在各執業地點的執業時間,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要求醫師與所有執業地點簽訂合同(協議),實際是要求醫師和各執業地點明確各自的責、權、利,在保護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分清各方的職責、權限,依法依規開展執業活動。
亮點7
拓寬多點執業醫師的保險渠道
《意見》明確指出,與醫師簽訂勞動合同的醫療機構(一般是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應按照國家規定為醫師購買社會保險,并鼓勵其他執業地點通過補充保險或商業保險等方式提高醫師的醫療、養老保障水平。此外,支持醫療機構和醫師個人購買醫療責任險等醫療執業保險,并明確醫師個人購買的醫療執業保險適用于任一執業地點。
多點執業醫師的保險渠道的拓寬,進一步分擔了醫師和其他執業地點醫療機構承擔的醫療責任風險。
亮點8
明確醫師多點執業的醫療責任承擔
《管理辦法》明確了醫師多點執業的醫療責任承擔。醫師在其他執業地點執業過程中發生醫療損害或糾紛,由發生醫療損害或糾紛的當事醫療機構和醫師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試點6年,廣東辦理醫師多點執業手續的人員僅12275人次
省衛計委介紹,2010年1月1日起,廣東率先在全國開展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工作,并于2012年根據一期試點經驗修訂了省醫師多點執業的管理辦法。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一期試點期間,全省共3674人次辦理了醫師多點執業手續。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全省共8601人辦理醫師多點執業手續。6年多來,我省辦理醫師多點執業手續的人員共12275人次,年均約2000人次。
數據顯示,廣東醫師多點執業的數量不多,經分析原因主要有四:
一是現行的人事制度約束。目前優質醫療資源多數集中在公立醫院,屬于體制內在職在崗的“單位人”,醫師多點執業后與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待遇、人事管理關系和社會保障關系難以理順。
二是多點執業醫師所在的醫療機構存在顧慮。目前基層和民營醫療機構有意愿聘請的醫師多數為副高職稱以上的專家,這些專家在本單位屬于骨干力量,醫院一旦允許本院專家多點執業,意味著本院的工作保障存在風險。
三是醫師個人主觀意愿不足。其一是醫師的工作精力有限,部分醫師擔心多點執業影響其在本單位的工作質量,且由于團隊協作不足、時間分配有限,在外院的診療行為也難以保證醫療安全。其二是保障措施沒有同步,勞動(勞務)合同對薪酬和社會保障措施規定不明,醫療責任保險等沒有同步跟進,多點執業可能承擔較大風險。
四是部分醫師認為審批手續繁雜,不愿辦理。按照國家關于醫師執業注冊的相關要求,前期醫師多點執業都必須辦理變更執業注冊的手續,耗時耗力,程序繁雜,影響了醫師的工作積極性。
小編寄語:有些醫師甚至實際已在多點執業,但不辦理相關手續,而是通過“會診”等方式達到多點執業的目的,因此出現了“多點執業遇冷,醫師走穴照舊”的情況。實際上“多點執業”的醫師數遠遠大于辦手續的人數。(文章來源:醫美盧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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